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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餐館仿蟹肉用「krab」,食客提告誤導! 初審駁回 現上訴

南加一家中餐館出售的仿蟹肉食品使用「krab mix」名稱,有食客認為誤導消費者以為是真蟹肉,控告該中餐館欺詐。

但該案初審時,聯邦法院的法官認為就像早餐麥片「Froot Loops」,雖然名稱中有「水果」(fruit)的同音詞,但一個理性的人不會指望真有水果,因此駁回原告;但原告不服又提起上訴,目前該案仍在上訴法院的審理當中。

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合議庭,11日對原告Chansue Kang提出的上訴案聽證。Kang提告「P.F. Chang』s China Bistro」餐廳欺詐消費者,因為原告認為「krab」與「crab」指的都是螃蟹,而常識中,「krab」指的是假蟹肉。被告的中餐廳在提出撤回訴訟的動議時,質疑原告男子的常識,指仿製螃蟹的拼寫是傳統的「k」而不是「c」。

據悉,該案原告是代表其他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(Class Action)。

該案在初審時,聯邦法官Percy Anderson指出,具有爭議的混合拼寫「krab」,雖然可能是對「螃蟹」一詞的幻想,但沒有一位消費者會認為「krab mix」指的是真正的螃蟹。

原告Kang在訴狀中稱,位於托倫斯市(Torrance)的「P.F. Chang』s China Bistro」餐廳,採取誘餌和轉換策略,即該產品中不含有蟹肉,但其菜單上卻錯誤標記。

據稱這些食品包括宮保龍捲(kung pao dragon roll)、炸蝦天婦羅卷和加州卷,均被標識為「蟹肉混合」(Krab Mix)的食品。原告聲稱,當從被告「P.F. Chang』s China Bistro」購買食品時,他是依照菜單上的陳述,如果他知道被告的陳述是虛假和誤導性,就不會購買各種含有混合假蟹肉的食品。

但法院認為原告未能提出足夠充分的理由。法官Anderson寫道,以早餐麥片「Froot Loops」為例,認為沒有一個理性的人會期望其包含真正的水果。其次,一個明事理的消費者知道,便宜的加州卷食材包含仿製品,而不是真正的蟹肉。此外,「P.F. Chang』s China Bistro」在其菜單上使用「crab」的菜式,的確包含真正的螃蟹肉,因此消費者不會將「krab mix」和「crab」混淆。

本文由【佛羅里達生活網】整理編輯,原文轉自佛州百事通,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;圖片取自網路,版權屬於原作者。轉載請註明出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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