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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束反下垂的傳奇,佛州允許穿低腰褲!

「兄弟們應該把褲子拉起來,」前總統巴拉克·奧巴馬(Barack Obama)曾在談到低腰褲時說。一般低腰褲指的是褲子的褲腰過低,走路或者活動時大部分內褲都露出來了。

2007年,佛羅里達的一個城市通過了一項反對穿低腰褲的法令,這法令明確表示,對任何在公共場合穿低腰褲的人處以最高500美元的罰款,這一法令曾一度成為報紙的頭條新聞。但現在,這座城市似乎不再為這法令發愁了。

副市長克里斯•戴維斯(Chris Davis)在《邁阿密先驅報》(Miami Herald)中表示:「即使是作為一名居民,我也從未支持過這項法令。」戴維斯是該市五名黑人專員之一。「我覺得這對我們某一部分人口造成了很大的影響,這部分人是年輕的非裔美國男性。」

低腰褲起源於20世紀90年代初的紐約嘻哈文化,直到21世紀初,它才在全美流行開來。路易斯安那州的德爾坎布爾鎮(Louisiana town of Delcambre)稱其為「不雅暴露」,而在德克薩斯州(Texas)的達拉斯(Dallas),官員們甚至發起了一場反下垂的廣告牌運動。

2011年,綠日樂隊(Green Day)的主唱比利·喬·阿姆斯特朗(Billie Joe Armstrong)在從奧克蘭(Oakland)飛往伯班克(Burbank )的航班上被趕下飛機,因為乘務員認為他的褲子掛得太低。

美國公民自由聯盟(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)批評了這種嚴苛的監管模式,稱其不人性化,譴責最初的法令是「對公共資源的荒謬浪費」——而紐約市現任領導人也已經開始接受這種立場。

在上周的一次會議上,政府決定在冠狀病毒時代收緊預算,再加上缺乏執行該法令的熱情,這意味著是時候廢除該法令了。

戴維斯說:「現在全國都在進行警察改革,我們在尋找使我們的公共服務更加公平的方法,在這樣的環境下做這件事,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呢?」

一旦委員會批准了初步投票,工作人員將移除城市周圍、公園、街道的反低腰褲,反下垂的標語。

阿爾文·伯克(Alvin Burke)是唯一一位投票反對廢除該法令的委員,他認為該法令意在「提升」年輕黑人男性的地位,而不是針對他們。

他說:「如果你們認為廢除它是合適的,想繼續讓年輕黑人男性穿著低腰褲大搖大擺地走進我們的大樓,那就這樣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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